哪些单位可以申请成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如何申办?
答:拟从事为用人单位与人才相互选择提供居间介绍或者其他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可以申请成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拟申请成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单位,须向青岛市人事局提交《青岛市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登记申请书》和以下6项材料:①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一份;②办公设备数量和型号清单一份;③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验资报告一份;④ 5名及其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专职工作人员的学历证书、《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申请人,还需要提供5名及其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⑤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各一份;⑥未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增加人才中介服务经营范围的企业、事业法人申请人,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山东路人才市场,地址:山东路171号,电话:85632937,85636580;海尔路人才市场,地址:海尔路178号,电话:88916670,88916672;人才中介业务,地址:同安路189号208A室,电话:88916689,88912663;人事代理业务,地址:香港中路12号丰合广场C区二楼204室,电话:85027126;诚信调查业务,地址:海尔路178号209A室,电话:88913512,88918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