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事代理应提供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8-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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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1)单位办理人事代理: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经审核后签定人事代理协议。档案转出:单位办理持《人事代理单位存档手册》,离职人员的《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原件一份,接收单位出具《调档函》(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出具)。(2)个人办理人事代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后签订个人人事代理协议。档案转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保管人事档案合同书》原件,接收单位出具《调档函》(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出具)。异地调档应由当地县市级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调档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