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企业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处于孵化阶段的留学人员企业可以申请进入留学人员创业园,经批准入园的企业可享受创业园的优惠政策;(2)留学人员企业可享受市政府提供的扶持资金;(3)留学人员企业可享受市政府每年从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的用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的前期资助的留学人员科研启动、攻关资金;(4)留学人员企业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研制、开发和成果转化的,可申请(或向市有关部门申请)科技项目转化资金、高科园科技成果孵化资金或中小企业风险担保、贴息资金等;(5)留学人员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实际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可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6)留学人员企业经认定属内资企业性质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属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