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法系统召开会议提出 开展法律拥军 推进军地共建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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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日报讯 昨日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召开的全市政法系统“法律拥军”工作会议提出,扎实开展“法律拥军”,加强军地交流合作,进一步推进双拥共建和平安青岛建设向纵深发展。市领导刘建华、邹川宁、王永利,驻青部队首长张振华、杜同圣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建华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市军地双拥共建特别是军警民团结协作创建平安青岛、维护社会稳定取得的成效。他指出,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法律拥军”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落实拥军优属、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刘建华强调,做好“法律拥军”工作,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严厉打击涉军违法犯罪,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尤其对破坏军事设施,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专用标志等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二是加强涉军民商事审判工作。全市两级法院要加强涉军案件法庭的建设,对涉军民商事案件,要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对于涉及军队财产的执行案件,要千方百计运用一切执行手段,实现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为军队、军人及军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要成立涉军维权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发挥“148”法律热线的作用,开辟解决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的“绿色通道”;民政部门要成立优待政策服务中心,定期检查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人武部门要成立涉军维权咨询服务中心,加强军地沟通。四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要加强与驻青部队协调与配合,搞好涉军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

  张振华、杜同圣在会上分别讲话。我市法院、检察、公安、司法、民政和双拥等部门负责人就积极开展“法律拥军”工作做交流发言。

  会议还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实施“法律拥军”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