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户农民有了“土地股民”新身份 胶州土地流转占总耕地13.7%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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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胶州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目前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将近11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3.7%。有563个村庄、3.58多万户农民参与土地流转。
  据介绍,胶州市近年来按照“一镇一业”的思路,引导18个镇、办培育支柱产业和特色经济,镇村二、三产业迅猛崛起。在此基础上,他们顺势而为,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从今年起,他们规定,对新增集中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符合新一轮用地规划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向的,市财政按每亩5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同时引导金融机构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农业信贷资金,解决其季节性、临时性所需生产经营资金的不足。他们还进一步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把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土地流转紧密结合起来,对已形成规模经营的项目,有关部门优先立项。
  胶州市还明确提出“三个必须”的原则,就是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中,必须尊重农户的意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农户进行土地流转;必须与当地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业生产区域特色相适应;必须根据各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状况,分类指导,逐步推进。
  据悉,目前胶州市土地流转主要以转包、转让、互换、入股、租赁等形式为主。其中土地经营权入股虽然出现较晚,但发展势头迅猛。年初开始,胶州市胶北、胶东、洋河、李哥庄、马店等镇有38家土地股份合作社陆续挂牌成立,2.1万亩土地开始由合作社统一经营,近万户农民被赋予“土地股民”的新身份。今年6月份成立的青岛神农园蔬菜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567.8万元。这家合作社与青岛福生食品、胶南康大、洪福食品等数家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附近11个村庄3000多亩土地由其统一经营。合作社里,大型农机具一应俱全,甚至还自办了农产品检测中心。
  前不久,青岛首家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心在胶北镇挂牌,这一平台的建立意味着胶州市的土地流转更趋规范。胶州市副市长丁继恕说:“下一步,要更好地为供需双方搭建平台,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制度,确保流转出的土地用途不被改变,确保农民权益不受侵害,使农民从土地流转中获得更大的、更稳定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