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路向农村延伸——平安山东看青岛系列报道之五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5-11-08 来源 : 市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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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是农业大省,农村的稳定与和谐直接关系到平安建设的成果。青岛市在基层平安创建工作中,从综治力量最薄弱的农村入手,把发展与维稳相结合,治安防范与监控相结合,人防、物防与技防相结合,将维护农村的稳定贯穿到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形成了发展、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今年以来,青岛市农村地区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同比明显下降,其中莱西、即墨、胶南、平度等市刑事案件的发案数下降10%以上。

  加快组织建设

  针对农村农业税减免带来的新问题,青岛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农村治安综治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即墨市根据当地实际,要求农村综治办主任由村两委干部担任;在符合条件的村庄,提倡由享受市财政转移支付的四职干部兼任。目前,已有770多个村庄的四职干部兼任综治办主任,占全部村庄的75%。他们建立健全了村级治保组织、调解组织、普法和帮教组织,并在全市组织了7000多人的治安协管和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为提高综治工作人员的素质,先后对1033个村庄的4300多名综治人员进行培训。

  在莱西,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综治、治保、调解、普法、帮教等组织一应俱全。对33个班子薄弱的村庄,莱西市委从市镇机关中选派年富力强的干部到村中任职,加强了村级两委班子。与此同时,该市由综治办牵头,以信访、纪检、司法行政、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土地等职能部门为成员,成立了“矛盾纠纷联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的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胶南市隐珠镇则通过定岗、定责、定薪,公开选聘村综治办主任。目前,全镇50名村综治办主任全部通过公开竞聘上岗,工资由镇财政统发。通过提高待遇、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农村综治干部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明显增强。

  “三防”提高防控能力

  未雨绸缪,加强防范,是农村平安创建工作的中心环节。青岛市各地农村在人、财、物方面加大投入,提高治安防控水平。

  莱西市拓展预警信息渠道,组织政法干警、机关干部对群众开展“户访”,近年来走访群众18万人次,发现和排除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苗头50多起。他们投入600多万元建立了“110”、“122”、“119”三台合一的接警指挥系统,大力推行“110”电脑联网报警系统、GPS汽车防盗系统、大牲畜农机具防盗报警系统等技防工程,提升了治安防控的科技含量。在农村逐步推广村企联防、群众互助联防等治安防范模式;把农村划分为60多个责任区,各责任区均设立了警务工作室,提高了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

  胶州市在农村组织建立起三支治安巡逻队伍:一支由村干部组成,一支由村里雇用的部分老年人组成,另外一支是每家每户轮流出人组成的夜间巡逻队伍。三支队伍交叉巡逻,横到边,竖到底,不留盲区。三支治安巡逻队伍组成后,成为胶州广大农村名符其实的“保护神”。

  平度市各乡镇都配备了一整套治安巡逻设施,并为乡镇联防队员统一制作了“治安巡逻”袖章。同时,针对各镇的地理位置、经济条件的差异,专门印发了村镇综治设施配套参考意见,条件好的多投入一点。目前,各乡镇都整修了治安巡逻办公室,购置了巡逻器械,配置了电视机,安装了电话。部分乡镇还在技防、物防上做文章,在农村路口建起铁大门,实行封闭式管理;有的农村还在主要街道安装了电视监控系统,为全面规范开展治安巡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物质条件。

  建立综治工作责任制

  开展农村综治工作离不开一套健全的工作流程和运行体系。青岛市在农村平安创建中,通过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推动农村平安创建深入开展。各级逐步完善了工作分工、检查考核和责任查究“三个体系”,把平安创建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有的乡镇建立治安承包责任制度,根据当月的治安情况对村级综治人员实施考核奖惩。各区市综治办每季度对镇、办事处的月督查考核情况进行检查,月督查考核情况纳入对镇、办事处的年终综合治理考核。各区市还加强了对“民转刑”案件的责任查究,对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民转刑”案件的乡镇、村庄实行否决制,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保证综治各项措施的真正落实。

  仅2004年,青岛市就对310个单位进行了责任查究,有104人被取消评先受奖资格,有275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即墨市对两个镇进行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票否决”,对3名正局级领导、9名机关干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由于严格考核、严格把关,青岛的综治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国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