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治委部署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5-09-26 来源 : 市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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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校园平安创建活动,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和教学环境,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决定,从现在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特点和多发性案件,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抢劫、伤害、敲诈勒索等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教唆、引诱学生违法犯罪的不法分子。学校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娱乐场所、音像书刊点,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流动商贩和临时摊点被列入清理整顿的重点。此外,乱搭乱建、非法出租房屋行为,拆除易倒塌的违章建筑物等行为也将严厉查处。

  市综治委要求各区、市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自方案,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密切配合,逐个落实工作措施,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限期解决突出问题,并加强检查和督导。公安机关要针对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特点和多发性案件,加大治安、刑事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出警及时,措施有力,快侦快破,特别要坚决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流氓黑恶势力,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城管、工商、文化、建设、新闻出版、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学校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法制教育副校长在整治行动期间至少要到所在学校开展一次法制教育宣讲活动,协助学校排查不安全隐患,协助组织好集中整治行动。社区民警、协警员要在学生上学期间强化学校及周边地区的巡视检查,防止发生不法侵害。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涉校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积极协调解决好校地双方在基建工程、环境保护、教育收费等方面产生的矛盾纠纷,妥善处置涉校群体性事件,确保学校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