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通信”活动的意见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5-07-19 来源 : 市综治办 市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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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平安青岛”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平安青岛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市综治办、市通信管理局决定,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平安通信”活动。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确保通讯行业内部政治安全、信访安全、社会安全和生产安全为目标,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通信行业内部单位“三防”措施,大力提高自治自防能力,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影响稳定和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

  二、创建范围

  本市所有的固定电话运营商,移动通信运营商、互联网接入运营商、电话信息台,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移动短信经营单位、呼叫中心、通信施工单位等所有的通信业务经营企业。

  三、目标任务

  1、创安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法人重视平安创建工作,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及社会治安法人责任制,层层落实一岗双责管理责任制,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评比制度落实。

  2、内部保卫机构健全,治安、调解、普法、帮教、门卫值班及消防组织切实发挥作用,力量配备适应工作要求,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职工重大犯罪,无重新犯罪;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

  3、基础电信运营商在市场经营行为、网间互联实施、网间通信管理等方面自觉规范并相互监督,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

  4、电话信息服务者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电话信息服务管理的规定,自觉履行电话信息服务的自律义务,不得编发、播放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仇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5、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内部网站自查和检查,确保网站页面、论坛、FTP等服务中不含淫秽色情、赌博等内容。

  6、移动短信经营单位应向客户提供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及合法、健康的信息,须建立和执行信息过滤机制,对非法关键字、政治敏感词汇,以及影响信息安全的关键字进行过滤。

  7、层层建立安全防范责任制,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制度落实,重点要害部位人防、技防、物防覆盖率达到100%,电信网络安全,有效遏制盗割破坏案件的发生。

  8、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妥善疏导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无危及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非法集会、游行,无越级集体上访和“民转刑”案件。

  9、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管理、服务,暂住人口登记率、办证率达到100%,无外来务工人员严重违法犯罪。

  10、积极主动地配合辖区党委政府和公安、综治部门,广泛深入的开展创建平安部门、处室、班组活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职工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内部环境整洁优美,文化生活健康丰富。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创建“平安通信”活动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创建“平安行业”活动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指导,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建立上下贯通的创安组织体系。全市通信运营施工单位,要按照市综治办、通信管理局平安创建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加强创安活动经常性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治安防范网络体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体系、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体系、创建平安责任分解体系等工作体系,确保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开展。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所有的通讯单位都要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签定平安创建责任书,同时,单位内部也要层层签定创建责任书,把创建责任落实到部门、处室、班组。

  二是要健全完善创建标准和工作制度。要依据市综治办和通信管理局平安通信行业标准,立足通信行业特点,研究制定系统内部平安创建工作目标和标准,突出抓好矛盾纠纷排查,防范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严格内部管理,围绕“四无”(无重大矛盾纠纷、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职工重大犯罪)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和保障措施,堵塞漏洞,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断提升创安水平。要进一步整合创安制度架构,完善领导干部综治工作述职、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等制度,建立重大安全隐患跟踪监控管理制度、矛盾纠纷督办通知书制度、矛盾纠纷分流制度、信息反馈制度、挂牌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分析通报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要害部位防范制度、单位值班门卫制度等工作制度,形成标准明确、责任规范、考核有据的创安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要抓紧制定工作措施。要抓紧制定通信行业系统内部创建标准和创建规划,逐一列出单子,2005年通信行业要有80%的单位达到平安通信行业创建目标和要求。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积极主动地帮助辖区通讯部门搞好平安行业标准制定,确保平安创建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进行。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动员会、签定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启动创建仪式,动员干部职工广泛参与,迅速在通信行业掀起创安高潮。要勇于实践,大胆探索,把创安活动与对职工安全防范和遵纪守法教育结合起来,与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创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结合起来,及时总结经验,抓点带面,使创建平安行业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是要加强督导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各级综治、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通信行业平安创建活动的检查督导,对已评选出来的平安单位,要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严重问题,应责其限期整改,直至撤销荣誉称号。“平安通信”评比表彰实行分级管理,采取申报与推荐、考核与评议、日常考核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青岛市通信管理局负责通信行业系统内部创安工作日常检查和先进申报推荐工作;各区、市综治办负责辖区内“平安通信”的考核及评选表彰工作,并负责向市综治委推荐平安标兵单位。市综治委每年对平安标兵单位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