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构建法律服务体系全力做好涉军维权工作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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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墨市是青岛地区驻军最多的县级市。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律不断完善、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以及社会利益不断调整,部队、军人、军属遇到的涉法案件逐年增多,涉案部队及官兵也为此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为了更好地为部队军人军属服务,即墨法院于1998年设立涉军案件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军案件。12年以来,即墨市人民法院长年坚持以“为军队、军人、军属排忧解难,为国防建设做贡献”为宗旨,从狠抓思想认识、组织机构、制度规范、维权落实和延伸服务等“五个到位”入手,扎实开展“十个一”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构建法律服务体系,严格依照法律,公正、高效地处理涉军案件。至今,共审理涉军案件108件,除6起刑事案件外,82起民事案件中90%以调解结案,20起执行案件全部执行终结,减免诉讼费2万余元,提供法律援助15起,为解决官兵的后顾之忧,促进军政军警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受到青岛市有关领导、部队首长和山东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在去年9月份召开的青岛全市涉军维权工作座谈会上,即墨法院作为法院系统唯一代表做了典型发言,青岛市委常委、警备区孙显宁政委对“五个到位”经验作了“即墨法院的做法实在管用,值得推广”的重要批示。今年4月上旬,山东省军区鲁建华副政委来青检查,在即墨市人民法院听取专门汇报中,对我院涉军维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4月下旬,我院又被山东省高院表彰为涉军维权工作先进单位。
  一、思想认识到位
  虽然涉军案件数量相对较少,但每一个案件牵扯到的不仅仅是某一个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牵扯到部队的稳定和国防建设。即墨法院每届领导班子或中层干部调整后,党组一班人都要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文件精神,深刻理解搞好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每当有关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的文件规定下发后,都要专门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使全院干警提高对做好双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每次在涉军案件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都专门组织会议进行研究,拿出解决办法,为以后处理类似案件提供释例。每年年初,即墨法院党组一班人都要到驻地部队走访,了解部队和军人军属需求,帮助解决突出困难,交流涉军案件处理情况,共同谋划涉军维权工作。今年3月份,党组一班人到马山部队走访时,了解到部队图书室法律书籍比较陈旧,当即决定捐赠了一批最新法律资料,受到了官兵的欢迎。
  二、组织机构到位
  为加强对涉军维权工作的指导,即墨法院一直注重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并结合干部调动及时调整,保持组织完备。一是成立法院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亲自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负责对涉军维权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设立动态涉军案件法庭,立案庭为常设涉军维权法庭,庭长、副庭长由立案庭长、副庭长兼任,然后根据涉军案件不同类型,在各专业法庭指定三名经验丰富的审判员组成一个涉军合议庭,负责对涉军案件的具体审理和直接执行工作,以直通车形式保证涉军案件的审理质量和效率。在各个专业法庭和基层法庭设立了8个军人军属法律咨询站,并定期组织到驻地部队法律服务。三者结合,强化了“以维权合议庭为载体,以法院审判场所为平台,以法律咨询服务为纽带,以军地协调互动为支点”的司法拥军机制和保障服务网络。二是设立“涉军案件调解室”。分别从三个部队聘请了3名转业干部和3名军属为调解员,在办公经费和设施上给予专项保障。今年,经人大批准,即墨法院又从全市驻军聘请了11名现役军人,与6名调解员共同担任人民陪审员,使涉军案件处理机构更加科学合理,为最大限度把涉军矛盾圆满解决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制度规范到位
  为便于涉军案件当事人诉讼和监督,即墨法院认真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涉军维权工作创新发展、不断进步。一是制定了涉军案件庭长、副庭长、审判员、书记员工作职责,强化了责任意识。二是规范涉军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在案件的立案、分流、审理、执行等环节都有严格的时限规定,把 “优先快捷”原则落实到审判流程管理中。三是建立涉军案件监督制度。坚持院长接待来访的制度,涉军案件专项质量评查制度。多年来,涉军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发改,无一错案。四是建立涉军案件联系制度。即墨法院主动与市武装部联合印制了《涉军案件联系表》,在新兵入伍时发给军属家庭,一旦军人及军属有什么涉法困难和纠纷,只要将这张表寄到法院或持表到法院立案,法院立即启动涉军案件处理机制。去年七级镇一位军属因邻里纠纷拿着联系表到兰村法庭咨询,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当即到立案庭帮其立了案。结案后,部队专门给办案人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称该战士知道家中出事后想请假,但部队正在执行任务,就让其家属拿涉军案件联系表到法院试一试看能否解决,没想到还真管用,现在这名战友工作也安心了。同时,即墨法院还制定了《涉军案件审执程序暂行规定》、《涉军案件错案追究制度》、《院长接待涉军案件来访当事人暂行规定》等多项制度,使涉军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都有章可循。
  四、维权落实到位
  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即墨法院更加注重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涉军维权体现在每一个案件中。一是严格坚持四优先原则。在立案大厅设立了军人军属立案窗口,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涉军案件随到随立,加盖涉军案件专用章后,当日受理,当日送达,当日排庭。对符合申请减、缓、免交诉讼费用条件的,均依法准许;对经济确有困难的主动给予法律援助。审理中,实行统一“会诊”,坚持在平等保护的前提下,突出涉军案件的特殊性,意见发生分歧时,须向分管领导、审判委员会汇报,确保案件质量。审结后,涉军案件根据军人军属申请直接进入执行,对侵害军人军属权益的行为坚决给予制裁。2009年初,河南省新乡市54774部队战士黄俊军来信反映,其父(住温泉镇)被本村村民孙某打伤未及时处理,要他回家解决。接到来信后,原立案庭庭长于宗学立即回电,让他安心工作。在会同村委调解不成后,于庭长亲自指导黄父写好诉状,当日立案,并组成合议庭。依法判决后,孙某慑于法律威严,赔偿医疗费2100余元并当庭履行,此案仅用了20余天处理完毕,受到部队、军人家属及村委的一致好评。今年初,我院接到武警鹤壁支队公函,反映支队战士陈某因一起借贷纠纷判决没有执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陈某在部队情绪低落。经查,被执行人冯某为逃避债务常年在外,下落不明,执行人员多次寻找未果。为使案件得到执行,即墨法院采取悬赏执行的方式,在电视台发布公告,发动群众提供线索,最终发现冯某在青岛市区做生意,遂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很快执结。二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把调解作为重要的审判方式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积极促使当事人和解息诉,既把涉军案件办成“铁案”,又着力化解矛盾,实现社会和谐和涉军维权双赢的办案效果。2009年底,潍坊71375部队干部刘某与其妻高某离婚纠纷一案,摆上民三庭于清华法官的案头,从案情看,男方刘某提出的理由是不充分的,离婚请求不能支持。于法官凭办案经验,感到影响夫妻感情的原因是婆媳关系处理不当,于是把工作重点放在能使双方重新和好上。此后,于法官一方面专程到刘某所在部队,与部队领导一起做刘某的工作,另一方面,又到女方高某家与其父母交谈,使其认识到自己对婆婆关心不够的问题。随后又找到刘某的母亲,委婉开导,让她消除了传统观念,老人慢慢地开窍了。以后一段时间,于法官又多次和刘某、高某联系,转达双方的想法,矛盾逐渐缓和。一个月后,主审法官把双方约到法院,诚恳地交换了意见,使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破镜重圆。 12年来,即墨法院共办理涉军案件108件,除6起刑事案件外,82起民事案件中90%以调解结案,20起执行案件都已执行终结,减免诉讼费2万余元,提供法律援助15起,把涉军维权工作较好地落到了实处。
  五、延伸服务到位
  工作中,即墨法院不断创新方法延伸职能,为涉军维权工作拓展广阔空间。一是牢固树立“大维权”观念。坚持法院审判工作与军队政治工作相结合,依法审判与提供便利相结合,诉内维权与诉外服务相结合,涉军维权与“双争双拥”建设相结合,努力构建涉军全方位法律服务体系,提升了涉军维权工作的整体效应。二是建立情况信息通报和案件回访制度。即墨法院定期向涉案官兵所在部队、地方维权机构、人民武装部等相关单位,通报交流涉军纠纷和案件情况,使军人军属维权搭上了“直通车”。坚持能动司法,对有可能再次激化矛盾的涉军案件进行重点回访,做到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服务不止。去年以来,即墨法院共回访军属2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50余人次,与军人所在部队通讯联系12次,密切了军地关系。三是涉军维权实现军地联动无缝衔接,让维权机制顺畅高效,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以多种形式为军队的改革和建设服务,为优抚对象服务。具体来讲,即常年坚持开展好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军民共建”、“法律拥军”、“科技拥军”等活动,积极为驻军部队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十个一”的内容是:1、每年结合“八一”和春节组织一次走访,由法院领导带队深入到驻军单位登门拜访,慰问子弟兵;2、每年为驻军部队组织一次送法上门,解答官兵疑难问题,确保“法律拥军”落到实处;3、每年组织干警进一次军营,感受部队一日生活,领悟军人精神风貌,激发广大干警的工作激情;4、每年组织一次国防教育,强化广大干警爱国拥军观念,促进拥军优属活动的广泛开展;5、每年春节前给单位干警现役子女发一封慰问信,发放慰问金,鼓励他们安心部队,建功立业;6、每年组织一次退转军人座谈会,征求意见,鼓励他们发扬部队优良传统,为法院建设献计献策;7、每年结合重大节假日慰问一次“光荣军属”,组织广大干警积极为当地“三老”服务;8、每年通报表彰一批优秀军转干警,并安置好每一位军转干部;9、每年举办一次军警联欢会,加强沟通,增进友谊,密切军警感情;10、每年组织一次涉军案件审执研讨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升办案质量。“十个一”活动的开展,为解军忧、稳军心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部队和军人、军属的拥护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