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9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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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6日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明君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提交的《关于青岛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汇集了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8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多年未有的严峻形势,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市政府提出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总体发展思路,符合上级的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要求,符合青岛市的发展实际,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可行。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明君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提交的《关于青岛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青岛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为了更好地完成2009年的各项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除了认真落实好计划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外,还应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与跟踪研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针对企业面临的不同困难和问题,分类研究政策措施,引导和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困境,加快发展。
  二、在扩大内需方面,注重优化投资结构,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努力提高投资效益。同时,要积极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培植新的消费增长点。
  三、在“三农”方面,着力抓好中央一号文件的贯彻实施,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措施尽快落实到位。
  四、在民生方面,着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努力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