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08年1月7日在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8-01-18 来源 :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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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徐长聚

各位代表: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届满。现在,我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欢迎各位同志和全市人民提出批评和意见。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国际、国内及我市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发展的机遇前所未有、遇到的挑战也前所未有的五年;是全市人民在中共青岛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城市团结奋斗的五年;也是我市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城市综合实力明显提升,人民得到更多实惠,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五年。五年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定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原则,妥善应对复杂局面和消极影响,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勤奋努力工作,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作用,全面完成了宪法与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
  ——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共通过了42件地方法规和法规性决定,其中制定、修订法规28件,作出修改法规决定4件,废止法规决定9件,制定法规性文件1件。完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的对87件法律法规(草案)征求修改意见的工作。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法规进一步完备,立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和立法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计划、财政、节能、奥帆赛筹备以及“两院”有关工作等56个专项报告,对农村土地承包法、义务教育法、城市规划条例等13件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或监督调研,对发改委、文化局等15个部门的工作进行了评议。通过贯彻实施监督法,进一步健全了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了人大监督工作。
  ——决定重大事项有了新突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作出了建设生态市、实施“十一五”规划、“五五”普法等决议、决定22项,促进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作用更加明显。
  ——代表工作呈现新局面。制定、修订有关代表工作的制度7件,健全了代表培训、开展活动等工作机制。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300余次,提出并通过人代大会议案7件,提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612件。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办复率达到100%,人大代表满意率达到90%以上。代表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富有活力,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代表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人事任免工作有了新改进。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1人次,免职113人次,撤职2人次,依法罢免由我市选举的省人大代表1名,审查通过罢免市人大代表2名,保证了党的干部路线的贯彻执行和人民意愿的圆满实现,有力地推动了地方国家机关建设。
  ——地方人大外事工作有了新发展。批准我市与7个国家的8个城市建立友好关系,批准授予在我市工作生活的8位外国公民荣誉市民称号;共接待来我市进行友好访问的58个国家的107个议会访问团2000多人次,率团或派员随团出访32批次,积极宣传了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新成果,推动了与友好国家友好关系的发展,参与完成了一批重要项目的洽谈或考察,有力促进了对外开放。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在继承的基础上提高,在加强的前提下改进,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莅任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研究提出了“一二三四五六六”的工作思路:一是坚持高举一面旗帜,即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二是始终做到两个紧紧依靠,即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这是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紧紧依靠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这是做好工作的根本力量。三是努力做到三个有机统一,即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四是牢固树立“由人民作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宗旨观念。五是坚持“人为大、民为主、法为上、进为要、现代文明为目标”的工作理念。六是强调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六心”、“六求”,“六心”是指自觉维护党的领导这个核心,积极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事事顺应民心,履行职责用心,督导协调同心,对做好人大工作充满信心;“六求”是指常委会工作要更加求“实”、求“真”、求“是”、求“进”,更加讲求推进法治,更加讲求识大体、顾大局、抓大事、谋长远、在大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通过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学习贯彻中央[2005]9号文件精神,开展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和对法律负责有机统一,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和使法律得到正确贯彻执行有机统一的自觉性,努力使所做的工作能经得起实践检验、人民检验和历史的检验。
  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始终强调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与党委和“一府两院”保持同心、同向、同目标,认真做好“党政所急、人民所需、人大所能、法律所赋”的各项工作。坚持凡是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都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坚决服从市委领导,坚决贯彻市委意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动摇。
  自觉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始终秉承“由人民作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宗旨观念,积极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行权、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提供保障。精心筹备组织每年一度的人代大会,为人大代表审议好各项报告,谋划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出高质量的大会议案及建议,依法行使选举权营造良好氛围和条件。在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中,不断畅通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渠道,更好地体现全市人民的意愿。积极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工作,保证选民对所选人大代表的监督权落到实处。常委会召开的每次例会都向市民开放,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和普通市民列席、旁听。
  自觉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努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始终坚持“权由法授、权依法行、权受法限、权靠法护”,积极推进全市各项事业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法治化进程。坚持立、改、废并举,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把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建立并实施了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开展了视察和调研,听取并审议了有关审判、执行、诉讼监督等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司法机关公正司法。重视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提高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把依法履职行权作为人大常委会及人大机关开展工作的准则,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不断加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全市实现科学发展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努力在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发挥作用。切实加强对全局性问题的监督。定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财政决算和审计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城市规划和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特别是在编制我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期间,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大代表和各专门委员会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充分认真的审议,提出的一批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被吸收采纳,使规划的制订更加科学、完善。为建设生态友好型城市,审议了《青岛生态市建设规划》,作出了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议;相继对保护胶州湾、整治河道、治理环境污染、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和调研,有力地促进了生态市建设步伐。为了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节约能源工作的报告,依法作出了决定,有力推动了发展方式的转变。为保证2008年奥帆赛筹备顺利、举办成功,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奥帆赛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专题视察,作出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制保障工作的决定。
  努力在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发挥作用。围绕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制定了专利保护条例等法规;围绕保护资源和环境、规范经营和管理行为,制定了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规。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听取并审议了科技创新、优化经济结构、发展第三产业、大项目建设等专项报告;围绕推动改革开放,听取并审议了国企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等专项报告;围绕保护生态环境,对浮山管护、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等组织开展了视察、检查和调查研究,提出了切实有效的对策建议。
  努力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上发挥作用。重视发挥地方立法对发展社会事业的保障、促进作用。制定的实施教师法若干规定、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等法规,进一步推进了我市教育、老龄等社会事业的发展;针对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修订了燃气、供热、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法规;围绕解决城市开发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制定、修订了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监督工作中更加重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批准决算草案时,努力推动公共财政体系建设,重视加大对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听取和审议了文化、体育、外事和民族宗教、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等方面的专项报告,组织对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督促解决了一些难点问题。
  努力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发挥作用。围绕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修订了海洋渔业管理条例、实施水法若干规定、森林防火条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提出并通过的关于加强市农科院建设、发挥其农业科技龙头带动作用和进一步加强生物天敌繁育基地建设、大力推广无公害化技术防治林业害虫两件大会议案,有力促进了农业科技创新和生态农业的发展。为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减轻农民负担、被征地农民安置保障等5项专题报告;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动物防疫法等7件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围绕解决库区移民生产生活以及农村部分地方吃水困难等问题,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连续三年进行了视察和检查,推动这些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三、坚持以民为重,注重民生改善,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是各级国家机关的基本职责。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深入体察民情、及时反映民意,注重保障民权、关注民生改善,努力在促使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上下功夫,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在地方立法工作中更好地表达、平衡、调整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城市供热、房屋拆迁等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根据变化的情况和群众的要求,常委会先后两次修订城市供热条例,延长了供热期限,提高了供热温度,明确了计费方式,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在修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时,明确规定以“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作为补偿标准,并规定了最低保障面积,提高了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标准,促进了城市开发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立法工作中注意正确处理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
  在监督工作中更加关注改善民生。2003年面对“非典”肆虐的严峻形势,立即组织开展了对“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为全市抗击“非典”、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为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专项报告,组织开展了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和药品、食品安全管理。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普遍关注的住房问题,常委会对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情况开展了视察、调查,研究提出了建立市场商品房、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四个层次住房体系,以解决市民不同层次需要的意见建议;对健全完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等问题开展了视察、调查和检查,提出了关于加强公共医疗卫生事业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提出并通过了“关于尽快建立青岛国医堂”的人代大会议案,市政府正在抓紧办理;对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托幼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提出了重视加强东部新区中小学校建设以及解决新市民子女就学等问题的建议;围绕推动我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报告,对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了视察、检查;围绕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归侨侨眷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这些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民生问题的改善,化解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矛盾,推动了城市的和谐发展。
  重视并加强信访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正当的问题。常委会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强调对信访群众一要给个“公道”,做到态度端正、处理公正;二要给个“明白”,做到对信访问题的是非、时限和结果给予负责任的答复,认真解决应解决、能解决的问题;三要给予“教育”,多做释疑解惑工作,引导群众不仅“信”访,更要“信”法;四要给予宽容,做到对信访群众一时一事的不理解,要耐心说服,多些包涵、宽容。五年来,共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8608件(次),妥善处理集体访296起。
  四、坚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
  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代表,人大工作的发展靠代表。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进一步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从密切联系、逐步规范、热情服务、提供保障和培训提高等方面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使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和重要作用得以明显提升。
  切实加强代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建立并坚持了代表学习培训制度,制定并实行了《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健全了人大代表参加活动的考勤、评议、学习交流等制度,使代表活动更加经常化、规范化,更具有实效性。
  不断提高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的提出与办理水平。为提高大会议案的提出质量,坚持在每次人代大会召开前,都组织人大代表集中开展视察和调查研究,使代表们更好地了解市情,把握全局;会议期间,组织搞好代表团审查、专门委员会审查、主席团审查,确保提出的大会议案质量高、作用大。五年来,先后提出并经大会通过的“关于严格控制滨海公路沿线和相关城市组团用地、规划建设”、“关于切实加强胶州湾水域及近海岸线保护”等七件议案,符合中央和时代要求,事关青岛长远发展,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的意愿。制定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规范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办理工作。坚持开展优秀人大代表建议、代表建议承办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比表彰活动,有力地提高了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的质量。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准零点纪念站、建立标准化蔬菜基地、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一批优秀建议,都得到了较好的办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加强组织指导,提高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实效。在以代表团为单位分组的基础上,成立了有专业特长的部分人大代表组成的农村工作、企业工作和教育工作3个专业组,并坚持定期开展活动。及时指导各代表小组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选准选好活动主题。五年来,各代表小组在闭会期间围绕经济、社会和民生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检查300余次;组织开展了“人大代表社区行”、“为三农问题献良策”等十几项专题活动,提出了500多条很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在“代表旁听和评议法院庭审”活动中,有近千名各级人大代表踊跃参加,对我市两级人民法院改进审判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对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司法权威,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代表结构和素质进一步优化提高。去年下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领导下,精心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了市、区(市)、乡(镇)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在工作中,坚持深入基层,加强具体指导,广泛开展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宣传,保证选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全市换届选举各阶段的工作进展平稳顺利,取得圆满成功。依法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成员,结构更加合理,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五、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探索实践,不断深化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认识,不断完善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更加注重求真务实、知责有为、开拓创新。
  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实践中总结提出了立法工作要做到“十个坚持”和“法意明确、法理正确、法条准确”的新要求。在全国较早建立了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制度,实现了所有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事关重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立法项目,开展了立法听证和专家论证。引入社会第三方参与法规起草,实行立法机关、行政部门和专家学者“三结合”的起草方式。与中国海洋大学合作建立了法学研究生实践点,建立了地方立法企业联系点,探索开展了地方立法评估活动,定期组织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等,对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为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主动调整了对所任命干部进行评议和对司法机关所办案件进行个案监督的做法,规范了执法检查程序和组织工作。围绕贯彻实施监督法,研究提出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依法积极努力,调查研究科学分析,抓准问题提好建议,督促落实注重实效,履行职责不断改进”的工作思路和要求,狠抓了选准监督议题、丰富监督形式、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实效等方面的工作。
  努力提高为人大代表服务的工作水平。为保证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坚持邀请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等活动,协调“一府两院”向人大代表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在全国较早开发建设了“人大代表信息服务中心”网络通讯系统,创建了“人大代表在线”网站,设立了“代表议事厅”,为每位代表设置了专用电子信箱,并逐年增加代表经费,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和保障。在省人民权利报设立了“青岛市人大代表事迹”专版,在青岛电视台开辟了“代表新闻人物报道”和“代表之声”专题栏目,在青岛日报开辟了“人大专栏”,广泛宣传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建功立业的先进事迹,营造了良好的代表工作氛围。
  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履职能力
  面对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和尖锐复杂的严峻考验,市人大常委会一班人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和履职能力。
  始终把学习放在突出位置。五年来,共举办了32次法制讲座,7期人大代表培训班,邀请35位国内知名专家来青讲课、辅导,通过编发《学习文选》,经常向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推荐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强的学习文章。不仅强调要学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学习最新理论成果和各方面的业务知识,还特别强调要向群众学习,到实践中学习,向先进城市学习,强调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
  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各项工作都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循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做到充分发扬民主,集体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审议讨论时能畅所欲言,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并注意尊重少数、保护少数。努力改进表决方式,保证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坚持依法保护人大代表的言论免责权和人身特别保护权。
  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五年来,相继制定了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工作程序及议事规则、向主任会议汇报议案的若干规定等20项制度。监督法颁布实施后,结合我市实际,陆续制定、修订了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和工作流程等。为了推进机关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快捷高效,建立了人大机关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新机制,修改完善了机关岗位职责、行文规范、财务管理等30余项规章制度。
  重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专门委员会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调整、充实了专门委员会的力量,建立了各专门委员会“咨询组”,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的意见和规范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制度,建立了运作有序、互相协作的运行机制。五年来,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参与各项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和审议,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联系协调和督办落实,为常委会工作发挥了重要的参谋助手作用。
  不断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在市委的领导、支持下,通过机构改革,调整充实了机关内设机构,为提高工作效能提供了组织保障;加大了干部培养、锻炼、选拔、交流的力度,使人大机关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机关作风建设年等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在全机关形成了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良好局面。
  各位代表,五年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新发展、新成效,主要得益于市委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得益于历届市人大常委会打下良好工作基础;得益于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的充分信任和大力支持;得益于上级人大及时指导、各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卓有成效;得益于市政府和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积极配合;得益于常委会一班人团结和谐、齐心协力、求真务实、尽职尽责;得益于有一支勇于奉献、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在此,我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向全体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关心、支持我们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还不够广泛和密切,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和诉求还不够及时和充分;在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重视、认真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对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作出了全面部署。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刻认识党的十七大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切实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强化权力主体的地位;发展基层民主,夯实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化、法制化;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增强公共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推进社会建设;切实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灵魂,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部过程和每个环节。立法工作要继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监督工作要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要更加自觉地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主张、意图和决策部署;代表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央[2005]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要持之以恒抓好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们肩负的使命光荣神圣,我们面临的任务艰巨繁重。党的十七大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奋斗的目标。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青岛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更加自觉地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全市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把青岛建设成为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