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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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0日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七次主席团会议通过)

   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徐镇绥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提交的《关于青岛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汇集了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07年,市政府和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克服困难,努力工作,财政收入实现了跨越式增长,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依法治税和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圆满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收支任务。同时,在预算执行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部分区(市)财力增长乏力,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交的2008年预算草案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符合我市发展实际,积极可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市财政局局长徐镇绥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提交的《关于青岛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青岛市2008年市级预算草案。
  为了更好地完成2008年预算任务,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各级财税部门要继续坚持依法治税和依法理财,不断强化征管措施,确保预算收入目标的实现。同时要加大税源培育力度,努力增强财力发展后劲。
  二、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改善民生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支持新农村建设、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住房建设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和审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四、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严格控制不必要的财政开支,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最急需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