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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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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税[2008]149号
3917776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