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奖励残疾大学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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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残联、市康复职业培训中心:
  根据市残联、市财政局《青岛市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奖励残疾大学生暂行办法》(青残联教就字〔2005〕111号),为做好2008年度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奖励残疾大学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17日-21日,为动员准备阶段。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印制表格,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6月22日-8月6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对救助和奖励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发放表格,指导救助和奖励对象提出个人申请;
  8月7日-8月20日,为资格审查阶段。各街道(乡、镇)残联组织对救助和奖励对象的申报材料(《青岛市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奖励残疾大学生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以下同)进行初审后,报区(市)级残联审查;
  8月21日-8月27日,为汇总上报阶段。五市三区残联对救助和奖励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批汇总后,只将《青岛市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奖励残疾大学生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报市残联备案。市内四区残联将救助和奖励对象的申报材料和《汇总表》一并报市残联审批。以上单位报市残联的《汇总表》附电子版一份。
  二、工作要求
  (一)救助和奖励范围、标准,申报程序等,严格按照青残联教就字[2005]111号文件执行,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和漏报现象。
  (二)各级上报的《汇总表》,必须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分别小计发放金额。
  (三)此项工作涉及面广,调查统计工作具体而严肃,请各区市务必准确及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及时将救助、奖励金发放至受益对象。
  联系人:宋秀红 电话:80979512
  附件1:青岛市市内四区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及奖励残疾大学生申请表;
  附件2:青岛市五市三区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及奖励残疾大学生申请表;
  附件3:青岛市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及奖励残疾大学生花名册
  附件4:青岛市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及奖励残疾大学生情况汇总表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