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川工作简报:市质监局全面做好对援川救灾活动板房原材料质量监管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8-06-05 来源 : 市援川救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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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确保援川救灾活动板房的产品质量,市质监局采取四项措施对我市生产活动板房企业的原材料进行产品质量专项监督。
  一是与市建委共同出台了《抗震救灾活动板房原材料产品质量监管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职责、监管范围及监管要求,并制定了《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用原材料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细则》,为质量检验提供了依据。
  二是向板房定点生产企业发放了《抗震救灾活动板房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明白纸”,明确了生产企业在质量法规、原材料验收、生产控制、产品标识、出厂检验等五个方面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三是对板房生产企业实行驻厂监管制度。从5月24日开始,即墨市局向2家企业派驻监管员2名、平度市局向1家企业派驻监管员2名。监管员每天进行质量巡查,做好监管记录,及时反馈信息。
  四是对援川救灾活动板房原材料质量展开专项监督抽查。5月26日至29日,分别对青岛鑫鹏钢结构有限公司等三家生产活动板房企业使用的彩钢板、聚苯乙烯泡沫板、冷弯c型钢三种板房原材料共11项指标进行了抽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