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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解援川救灾捐款资金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8-06-19
来源 : 青岛市援川救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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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
根据我市支援四川地震灾区工作的实际需要,请各区市将截至2008年6月2日接受的抗震救灾捐赠财政专户资金,于6月3日前,上解青岛市财政局抗震救灾捐赠资金财政专户。以后,各区市要于每日下午3时前,将本级抗震救灾捐赠资金财政专户归集的捐赠资金,上解到青岛市财政局抗震救灾捐赠资金财政专户。专户户名:青岛市财政局;账号:030101040015331;开户银行:农南二支。
青岛市援川救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二○○八年六月三日
3842462
关于上解援川救灾捐款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