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5月22日,市委、市政府就规范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根据援川救灾工作新形势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发动的捐助活动情况、本单位款物筹集情况、前期款物已捐出情况(捐往单位、捐款数量、捐物种类、数量、折款额等)等进行汇总,5月26日(星期一)12时前通过金宏网或传真报青岛市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后简称“市援川办”)。
二、尚未捐出的款物要暂停支出和启运,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援川办,待市援川救灾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三、从现在起,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准备组织发起的支援四川地震灾区赈灾活动,都应报经市援川救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批准,未经批准的捐赠活动一律不得组织开展。
市援川办金宏网名:青岛市援川办
青岛市支援四川地震灾区
抗震救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二○○八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