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民营经济以“质”取胜 立足自主创新 转变发展方式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7-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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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市经贸委获悉,目前,全市民营企业已创建中国名牌31个、中国驰名商标9个,分别占全市的44.9%和42.8%。另外,今年新认定的两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均为民企,至此,我市跻身“创新国家队”的民企已达到4家。
  相关统计显示,2006年我市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1600多亿元,首占全市“半壁江山”,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截至目前,全市民营经济税收、地方财政贡献、进出口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和新增就业分别占到全市的30%、40%、50%、60%和70%。近5年来,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和税收年均增幅分别达到20%和26%。
  据了解,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在增量的同时发生质的跨越,我市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28条”政策措施,并率先在全省颁布实施了《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在资金扶持、创业创新、社会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提出了推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举措,鼓励和引导广大民企加强自主创新、加快品牌建设等,促进企业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积聚。
  市经贸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加强自主创新是我市民营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发展态势的重要原因。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我市民企完成产学研合作项目300多项。创新增强了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康大外贸、高校软控等6家企业实现了境内外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