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全社会能源节约意识 确保约束性指标顺利实现
今年6月15日至21日是我国第18个节能宣传周,今年的节能宣传周主题是“依法节能,全民行动”。围绕这个主题和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开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书坚日前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能源节约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节约能源工作的有关精神,加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确保我市各项约束性指标顺利实现。
王书坚说, 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节能降耗的决策部署,节能降耗取得显著成效,2007年超额完成同省政府签订的万元GDP能耗下降4.5%的目标。但是,由于近几年我市重化工业发展较快,一批高能耗项目的开工和相继投产,导致能源消费增量大幅上升,给节能工作带来较大困难。特别是近期国内外市场原油、煤炭、钢材等能源资源价格大幅上涨,直接影响企业成本和效益,对企业节能降耗工作提出更加迫切的要求。今后一段时期,各区市、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正确认识和处理节能降耗工作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系,把节能降耗作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抓手和重要着力点,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王书坚指出,根据国家和省、市的部署要求,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社会各界要广泛参与节能宣传周,形成全民动员的良好局面。积极建设节约型企业、节约型政府、节约型社区、节约型学校,形成浓厚的节约氛围和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切实增强全民自觉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今年我们将迎来奥帆赛,我们不仅要向来自世界各地的友人展现帆船之都的魅力与活力,而且还要向世界展现青岛人民科学消费、崇尚节约的新形象。节能宣传周仅仅是一个开始,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继续弘扬节能环保的社会风尚,倡导绿色的生活方式、消费方式,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王书坚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有关要求,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变压力为动力,集中力量,迎难而上,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打下坚实基础。要坚决贯彻落实我市建设项目合理用能审核和严格控制新建能耗较高项目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新建能耗高于区域内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的项目。各区、市在选择建设项目时,要以本区、市上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为标准。凡是新增项目经合理用能评估,预期万元增加值能耗高于区域内上年度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水平的,不予审批,不得建设。对于确需建设的超过本区、市能耗标准的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区、市要根据拟建项目能耗指标与上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的差额,测算出该项目年超标准部分的能源消耗量,并提出相应的抵消这部分新增能耗量的具体措施,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王书坚最后强调,要充分利用国债资金和市财政专项资金,组织实施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余热预压利用、绿色照明、政府机关节能等重点节能工程。要有计划关停改造小火电。同时组织各区、市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完善节能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完不成节能目标的区、市、单位和企业,一律不能参加评优树先活动;对完不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不予提拔重用;完不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不能享受年终考核奖励;完不成节能减排任务或存在节能环保违法行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不能担任各级党代表,不推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