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昨通报一批违法排污企业 部分企业被责令停产、搬迁或“限产限排”
青岛日报讯 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情况通报会昨日下午举行。会议通报了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第四次集中检查情况,一批违法排污企业被通报批评,部分违法排污企业被要求立即停产整改、搬迁或“限产限排”。
10月25日至10月30日,市政府组织开展了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第四次集中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违法排污和环保问题。
市政府对这些企业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同时要求部分企业限期整改:责令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青岛华金染织有限公司、青岛罐头食品厂有限公司等企业在限期治理期间实施“限产限排”,通过采取关停部分生产线、降低生产量等措施最大限度减排污染物。要求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实现稳定达标排放,要求青岛华金染织有限公司于今年12月底前、青岛罐头食品厂有限公司于明年3月底前实施搬迁,逾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实施搬迁的企业将一律停产。市政府还责令青岛澳东化工有限公司限期一个月内整改,对青岛亿路发食品有限公司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治理,责令青岛正进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华泉服装有限公司(雪达集团)和青岛泉发染整有限公司认真查找超标原因,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限期完成整改,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同时由环保部门对上述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征收超标排污费。责令未批先建并擅自运行的胶南易通热电有限公司博源热电厂、青岛秀水表面处理中心、青岛海燕木业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并由环保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责令青岛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限期补办环保验收手续,并由环保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责令青岛威立雅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对海泊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实施升级改造,尽快启动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建设,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会议还研究部署了我市下一步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副市长胡绍军在会上要求,各区市政府及环保部门要加强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管,督促其按期限完成整改、搬迁任务。同时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加强污染治理,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