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准确定位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市场国际化的发展,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努力推动本国企业的国际化发展,成为推动未来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新动力。
从20世纪80年代起,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浪潮,跨国公司积极倡导无国界限制和“无国籍化”。经过10多年的发展,跨国公司更明确地提出了“本土化”发展战略。“本土化”的运作,可以更好地弥补一家公司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限制。可以看到,那些成功的跨国公司都是在产品原料、市场营销、人才使用等方面“本土化”做得比较好的。
中国企业要大发展,就必须“走出去”。对企业来说,跨国经营活动,最重要的前期工作,是对企业自身和海外投资目标有一个准确的定位,即:准确评估企业自身的所有权优势和投资东道国的区位优势。
按企业海外投资动机划分,主要分为市场寻求型、资源寻求型、效率寻求型和战略导向型投资四种。正确进行客我双方优势的评估,是实现投资目的的关键。例如,前一时期,一家美国投资公司鼓励中国企业到日本投资,介绍收购当地企业所产生的种种益处。对此笔者不能苟同。在明确投资方向的前提下,个别有实力的中国企业到日本投资固然是好事,但如果说现在将掀起一股中国企业收购日本企业的浪潮,则是不实际的。因为,对中国企业总体状况来说,无论是资源寻求型投资,还是效率寻求型投资,在日本的大量投资都不会收到很好的效果。而且,日本特有的企业文化也是外国收购者望而却步的一大原因。因此,对日本投资动机只能归因于市场寻求型投资这一种。而因为陷于长期经济衰退,就连日本企业都开始大量外迁。中国企业此时如盲目收购日本企业,其投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投资海外,应强调“凡事预则立”这一原则。要有明确的投资目的和准确定位,这对于企业跨国经营的成败,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鼓励企业“走出去”,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对外开放的一项基本国策。然而,毋庸讳言,由于制度不健全,在跨国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令人忧虑的问题。例如,海外投资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海外经营与资产损益没有严格的考核与监督,由跨国经营产生的腐败问题,等等。因此,尽快建立和完善《海外投资法》这类法律法规,日见紧迫。
《人民日报》 (2003年04月17日第十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