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反腐倡廉目标任务 我市分三阶段展开检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8-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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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日报讯 为深入贯彻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全市反腐倡廉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近日,我市对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始进行全面检查。
  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日前下发《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自10月底至11月20日,分单位自查、实地检查和制定整改措施三个阶段对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的情况。主要包括:按照责任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情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情况;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山东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和《青岛市落实<山东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责任分解》,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党内外监督制度的情况;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情况;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责任分工履行领导职责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