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海洋督察组 (第二组) 信访〔2017〕70号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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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举报人反映有关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青岛市的胶州湾沿岸存在大量乱批乱建现象,比如从2012年前后开始建设的滨海欢乐城,至今还进行填海建设,导致很多海产品绝迹、碧水蓝天不复存在”的情况不属实。经查,目前胶州湾沿岸不存在大量乱批乱建填海现象,滨海欢乐城区域无填海建设。

  胶州湾保护工作领导重视,社会关切,百姓关注,历届青岛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胶州湾保护管理工作。2012年以来,青岛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保护优先、规划先行、海陆统筹、综合防治的工作原则,不断加强胶州湾保护管理工作。2012年11月,青岛市人大审议通过《胶州湾保护控制线》,对胶州湾设置生态“红线”,明确规定胶州湾保护控制线的界址、保护控制线范围内严禁任何围填海行为、不得进行与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各类建设。2012年后,胶州湾内未审批填海项目。滨海欢乐城区域位于胶州湾保护控制线范围以外,是2012年前审批并完成填海工程的项目。

  2014年3月,青岛市出台《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自2014年9月1号施行。近年来,青岛市严格落实《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坚持海陆统筹、标本兼治,切实改善胶州湾海域环境质量。一是坚持“治海先治河,治河先治污”的理念,推进河海共治,对大沽河、李村河等18条直接入湾河流实施综合整治。二是严守“胶州湾保护控制线”的红线。通过强化联合执法、深化专项执法行动、畅通违法举报渠道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围填海、违规用海、破坏海洋资源环境等行为,联合开展胶州湾岸线整理建设、污染物排放监测监控行动,清理拆除岸线陆域一侧500米以内的违法建筑,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加强监督,增强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三是大力实施环湾河道整治、污染源头整治、退养还海、生态修复、岸线整治、环湾绿道建设等六大工程。加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入湾河流污水直排现象得到有效封堵,河流水质改善20%以上;环湾污水集中处理率有效提升,尾水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实施110余家沿湾企业关停并转,工业污染排放对胶州湾的影响逐年下降;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强化沿湾农村生产生活污染防治;清理胶州湾养殖设施,退还海域面积25余平方公里;获批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实施“南红北柳”等生态整治修复工程,开展海洋生物资源增殖放流,丰富胶州湾海洋生物多样性;完成城阳白沙河、红岛东岸线、小港湾岸线整治等项目,组织开展胶州湾红岛南岸线、黄岛红石崖岸线整治等项目,恢复岸线生态功能,打造公众亲水生态岸线;建成环湾绿道65公里,打造展现滨海特色景观资源的绿色廊道。

  通过前期的工作,目前胶州湾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果,突出表现在实现三大提升。一是水质提升。优良水质面积由2010年的46.4%上升到2017年上半年的73.3%,提升约26.9%。二是海域面积提升。胶州湾保护控制线划定后海域面积比2010年实际岸线围合海域面积增加约25平方公里(由2010年的346.3平方公里增加至目前的370.6平方公里)。三是景观品质提升。全面完成胶州湾海域网箱、筏架等养殖设施清理,清理、退还海域面积约25平方公里,实施生态修复、岸线整治、环湾绿道建设等工程,建设美丽蓝色海湾。

二、关于举报人提出的有关建议

  近年来,为加强胶州湾统筹管理,青岛市强化顶层设计,不断优化工作机制。2015年青岛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健全胶州湾保护管理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主任、分管市长为副主任,市政府有关单位、涉胶州湾各区(市)政府、功能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胶州湾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胶州湾有关规划编制、项目建设、执法检查等工作。2016年市政府研究制定《加强胶州湾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落实胶州湾保护工作。成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胶州湾保护社会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胶州湾保护工作社会监督。

  今年,青岛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湾长制工作机制,印发了《推行湾长制加强海湾管理保护的方案》,《方案》明确了优化海湾资源科学配置和管理、加强海湾污染防治、加强海湾生态整治修复、加强海湾执法监管四个方面的23项具体任务和责任部门,建立起分工明确、层次明晰、统筹协调的海湾管理保护运行机制。胶州湾作为国家海洋局确定的湾长制试点海湾,设立了市、区、街道三级湾长,建立了湾长制组织体系,进一步强化了陆海共管共治、落实属地责任、整合各方力量的海湾管理保护工作机制。

  下一步,青岛市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陆海统筹、河海共治,一手抓污染防治,一手抓生态修复,努力将胶州湾打造成全国蓝色海湾治理示范湾,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蓝色海湾治理目标。

  因该信访件为匿名,因此未能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