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族宗教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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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接到《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字〔2014〕65号)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在全局进行了学习传达,并根据文件要求,认真查找不足,逐一进行整改。现将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在认真贯彻落实65号文件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截至11月底,我局主动公开公文、信息147件,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今年三季度,由于部分领导职务调整,我局对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时进行变更,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信息公开流程。对原有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修改,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工作程序。修改了文件签发单,在新的文件签发单上加入信息公开的有关内容。规定由拟稿人在发文稿纸上注明是否涉密的同时,标明该文件是否公开,再由核稿人和签发领导依次对该稿件是否公开进行审核。办公室分管信息公开的人员,定期对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梳理,制作信息公开目录,各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统一录入信息公开系统。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65号文件要求,积极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并及时发布到信息公开系统。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相对集中,今后将提高信息公开频率。

  四、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安排

  2015年,我局将按照6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及时主动公开我局各类相关工作信息。一是公文、信息发布后,编写信息公开目录,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时录入系统。二是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