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公开招考356名公务员 报名时间:3月5日-9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8-03-01
字体大小: 打印
  青岛日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人事部门了解到,今年我市部分市级机关、区(市)法院机关、区(市)检察院机关和乡镇机关将面向社会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356人,其中,市级机关44人、五市乡镇机关100人、区(市)法院22人、区(市)检察院35人、市公安机关140人、监狱机关15人。同时,还将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
  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并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下列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3月4日至1990年3月4日期间出生)。(二)报考市级机关(含市级机关垂直管理的分局)的,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乡镇机关的,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的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在我省乡镇机关工作5年(含试用期)以上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包括报考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在乡镇机关工作的选调生)可以报考县以上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7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此外,从基层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5年3月4日以后出生),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2006年以前毕业的选调生),身体健康。报考法院系统法官的资格条件、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及其他公务员的资格条件分别按照山东省报考简章执行。
  本次招考中,由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我市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
  此次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3月5日-9日。网上查询时间:2008年3月6日-10日。报考人员登录青岛人事政务网(http://www.qdpb.gov.cn),查询有关信息。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市级机关、乡镇机关、法院机关及检察院机关的笔试同步进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