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前海一线排污管理的通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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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前海一线海域水质达标,确保奥运帆船场地测试赛及2008年奥运会帆船比赛的顺利举办,现将加强前海一线污水排放管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禁止将各类污水通过雨水设施(含雨水斗、雨水检查井、雨水管道、暗渠、明沟及河道等)排入前海一线海域。
  二、排入城市污水设施的污水,必须符合国家污水排放标准。
  三、未办理污水排放手续的排水单位须尽快到市市政公用局政务办理大厅(地址:沂水路7号;联系电话:82876111)办理排水许可相关手续。
  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管理,保证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对违反有关规定乱排污水或超标排放污水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注:本通告所指前海一线指麦岛路以西,四川路以东,宁夏路以南。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