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国际帆船赛期间户外广告管理成效明显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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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和服务2006青岛国际帆船赛的浓厚氛围,充分展示岛城文明和谐形象,市工商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国际帆船赛公益广告宣传。迅速召开户外媒体广告经营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组织公交、恒源电力、市政路桥等50余家广告公司在全市交通干道两侧和机场、车站等重要公共场所参与制作和设置发布2006青岛国际帆船赛户外公益广告2100余条,营造了浓厚的赛事氛围。
    二是及时开通户外广告登记“绿色通道”。对前来工商部门办理涉及帆船赛以及与帆船赛相关的文化活动的户外广告登记申请的,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提供优质快捷服务,主动指导帮助企业完善登记审批手续,在最短时间内依法办结,全部做到了“立等可取”。
    三是严厉查处违法户外广告。组织工商所采取网格化监管措施,对全市重点地段、重点区域户外广告进行拉网排查,先后查处了擅自发布“红金龙”、“黄鹤楼”等烟草户外广告以及使用绝对化用语、进行虚假宣传等一批违法户外广告案件,重点解决了在沿海交通干道两侧发布违法房地产灯旗广告的问题,对全市540多处破损、残缺、内容不规范的户外广告责令进行了纠正和拆除。将未限期拆除的200多处非法设置户外广告,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四是着力规范含外文广告标识。针对部分户外广告外文使用不规范,存在错别字(词)、用词不当、词不达意等问题,严格广告登记审查,对含外文标识户外广告的登记申请,建议提供由权威外文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审定样件。与市外办紧密配合,对已登记外文户外广告内容重新进行了审定。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发动广大市民共同纠正不规范外文标识。先后对100多处未经登记擅自发布、不按核准登记内容发布的含外文户外广告依法进行了查处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