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出台防控流感新办法 过失传播将受罚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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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我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指挥部获悉,随着全民防控甲型H1N1流感不断升级,我市酝酿出台全民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地方性办法,让防控流感规范化。目前,市法制办等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工作。预计,本周内就可以公布出台实施。后期我市全民防控流感工作就将“有法可依”,过失造成流感传播将受罚。
  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在全民防控流感实施办法中,明确提出岛城市民和单位的社会责任。同时,对患有突发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行为,以及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罚办法。如果情节严重,还将按照刑法规定予以处罚和定罪。此外,对妨害甲型H1N1流感防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也将视情节轻重处于处罚。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甚至可以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同时,也希望公众和单位在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全民运动”中,担负起各自的社会法律责任,同时依法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