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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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市北、四方、高新区分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进入秋冬季以来,国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持续迅速蔓延,一些地区已进入高发期和持续快升期,聚集性疫情、确诊病例、重症病例迅速增加,并开始出现死亡病例。我市也呈现出聚集性疫情骤增,重症病例出现,流感高峰提前到来等新情况,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压力明显增大,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疫情发展态势,积极应对
  目前,全市疫情防控正在由缓扩散阶段向减危害阶段过渡,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将防控策略由“外堵输入,内防扩散”调整为“强化预防措施,严控内部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减少疫情危害”。
  要严格坚持“全面预防、有效控制”和“超前研判、积极应对”工作要求,严格坚持落实“四个责任、三个负责”和防控重心下移、本单位和部门管理的工作策略,严格坚持抓好家庭、工作单位、所在小区三个防控重点。要继续抓好前一阶段各项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同时针对疫情发展态势,进一步完善和调整防控措施,重点要完善各单位和部门的健康监测制度、轻症病例自我居家治疗与隔离制度,局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疫情发展信息,做好信息通报,为全局做好防控策略提供准确依据。
  二、继续强化重点措施的落实,多措并举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强化我局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陈培新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陈立新同志和纪委书记田忠源同志为副组长,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工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各单位和部门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控领导小组,强化对本单位和部门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
  (二)及时制定各种应急预案。按照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大型聚集性重大活动。对重大活动要制定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提前一周向市防控指挥部报告、请求审查;各单位和部门要制定本单位和部门人员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处置原则、工作流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整体情况研究制定并落实好备班、轮休和错时上下班等工作制度,如建立和完善AB角、若干工作单元轮休和错时上下班或交接班等应急制度。
  (三)建立完善对全局人员的疫情监测工作机制。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和部门干部职工或其密切接触者出现流感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局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对车辆、办公场所通风、消毒。局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五)加强办公场所管理,严格外来办事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各单位要加强对办公场所的管理,严格落实出入登记制度,杜绝无关人员随意出入。
  (六)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交易大厅、住房保障窗口等重点场所的防控工作,落实单位和部门管理责任。细致排查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消除防控盲点和死角,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七)进一步完善健康监测制度。职工出现发热流感样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居家或住院治疗,病愈后方可上班。各单位和部门要动态掌握职工流感样病例发病状况,进一步完善轻症病例自我居家治疗与隔离制度。对居家治疗的流感样症状轻症患者,各单位和部门要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确保电话访视等措施的落实。
  (八)积极做好疫苗接种的准备工作,根据市里的统一安排,如需接种,首先安排窗口单位的一线人员接种,按照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科学、有序地组织好疫苗的接种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普及流感防控知识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防控知识。各单位和部门教育干部职工密切关注各级主流媒体在重要时段、版面和节目有关疫情发布及防控知识的宣传,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多渠道、多角度地加强健康教育和正面引导。局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张贴甲型H1N1流感防控宣传展板、局内网发布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帮助干部职工培养健康观念,让全体干部职工科学认识疫情,树立防治信心。
  各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全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并于11月18日下班前将本单位和部门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报局老干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