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2006年工作成果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7-01-04 来源 : 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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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主要工作成果:
  1、市院机关开展的“创建高绩效检察院、做人民满意检察官”的经验做法,得到了中直机关工委和市委、省院的肯定,并在《中直党建》刊物上刊发;
  2、市院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先进单位”;
  3、市院被高检院、公安部评为“全国检察公安机关追逃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4、市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5、市院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省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