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史志办2005年成果展(一)(图)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06-01-09 来源 : 市史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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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水平,加强处室建设,创建高绩效机关,激发全办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和创新意识,打造“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作风正”的史志工作者队伍,全面提高各项工作水平,市史志办于2005年7月起实施工作动态管理,主要做法是:

  一、组织领导

  由办领导组成动态管理领导小组,殷鹰同志任组长,王现军、张子忠同志任成员;动态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王冰同志任主任,朱红梅、李晓萍同志任成员。

  二、实施内容

  启用“青岛市史志办公室动态管理表”,采用“每日出勤公示”、“每周处室排名”、“每月个人评优”的方式,增强管理工作的动态性、实效性和透明度,并为年终总评比提供依据。

  三、实施方法

  (一)每日出勤公示

  各处、社负责人每工作日的前半小时把本处、社工作人员出勤情况,按“在岗”、“外出(出差与在外学习培训)”、“会议”、“病/事假”和“休假”报动态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有变化随时告知。动态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办出勤情况进行公示。

  (二)每周处室排名

  动态管理领导小组在每周召开的处长例会上,从“工作效率与质量”、“工作创新”、“劳动纪律”、“环境卫生”等四个方面对各处、社一周工作进行评价,评选出本周优秀处室;并以各处(社)获得优秀的次数为基础,排出月度、季度名次。

  (三)每月个人评优

  各处、社每月在处、社内评选出一名优秀工作人员。评选标准:1.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密切联系实际,在各项政治业务考试中名列前茅;2.有强烈的创新意识,结合本职和全办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勤政,举止文明,团结同志,尊重领导,服务规范;4.有实干精神和争先意识,工作能力强、效率高,在工作任务面前能破难题、挑重担、干成事、出业绩。月度排名第一的处室,其负责人即为月度优秀工作人员(不占处室名额)。

  四、奖惩规定

  (一)动态管理评比结果与日常考核奖挂钩。各处每月评出的优秀工作人员及月度考核排名第一的处室人均奖励30元(优秀工作人员与优秀处室的奖励不兼得),排名末位的人均扣发30元;年鉴社在不实行月度考核奖的情况下,如月度排名第一,人均奖励30元。

  (二)对周、月、季度评比情况予以累计,作为全年评选优秀处室、优秀处长和优秀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

  五、明显成效

  (一)实施工作动态管理,将年度一次性考核变为每周经常性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奖惩兑现结合起来,提高了工作考核的科学性,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

  (二)实施工作动态管理,建立工作周报制度,实现了每周工作有计划,每项工作有督查,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实施工作动态管理,开展了每周处社评先,每月个人评优,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提高了工作的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