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关于鼓励企业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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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政策:《关于鼓励企业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

  文号:青政办字〔2013〕117号

  政策解读:

  1.什么是新型农村社区?

  答:新型农村社区是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以城镇化理念建设农村,以现代产业体系支撑农村,以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农村,将若干自然村落统一规划、集中建设而形成的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

  2.传统农村集聚类社区如何界定?

  答:指青岛市黄岛区和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即:一区四市)辖区,分布于城市规划区之外,主要通过建新拆旧定向安置农民,利用原有村庄复垦后结余土地指标有偿使用筹集建设资金的社区。

  3.企业参与传统农村集聚类社区建设享受哪些政策?

  答:(1)建设农民安置房和公共事业用房的,市和区(市)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要降低收费标准;对社区建设腾出的土地,在原址进行商业开发的,免受政府性基础设施配套费;对社区腾退的建设用地出让,免收政府性基金,出让金全部返还所在镇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现的地方税收,优先保障传统农村集聚类社区建设。各区、市要分别设立登记台帐,建立统计审核制度,依法依规抓好落实。

  (2)对平度市、莱西市传统农村集聚类社区建设实施挂钩结余土地指标有偿使用收益预拨付政策,以每亩30万元收益为基准,分别在社区主体工程达到正负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原村庄复垦验收合格后按比例拨付资金。对不能按期完成村庄复垦验收的,扣回市级预拨资金。

  (3)以建设农民安置房户均90平方米为基准,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一定补贴。

  (4)对传统农村集聚类社区建设项目,经投资收益分析后确认亏损的,参考挂钩结余土地指标数量,对投资企业给予相应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4.鼓励企业参与新型农村社区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的政策有哪些?

  答:鼓励企业与社区合作,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的原则,规划建设社区特色产业园区,为社区可持续发展和增加居民收入提供产业支撑。每建成一个符合规划、达到标准的社区特色产业园区,经验收合格后,市级财政补助社区200万元,区、市财政按同等比例配套。

  5.企业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有哪些?

  答:企业通过BT(建设—转让)、BOT(建设—经营—转让)、BOO(建设—拥有—经营)等形式,参与新型农村社区道路、给排水、电力、通讯、供气、供暖、垃圾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各级各部门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给予相应支持;企业因地制宜为新型农村社区提供节约型能源热源的,按现行国家政策享受节能补贴。

  6.企业参与新型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有哪些?

  答:鼓励企业与社区合作,建设社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托幼、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洗浴、金融、通信等经营性服务设施。每建成一个符合规划、达到标准的社区服务中心,经验收合格后,市级财政补助社区200万元,区、市财政按同等比例配套。传统农村集聚类社区服务中心主体工程达到正负零时即可兑现该项补贴,对验收不合格的,从结余土地指标有偿转让收益中扣除该项补贴。

  7.企业捐建新型农村社区公益事业设施的政策是什么?

  答:企业通过符合规定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建新型农村社区公益事业设施的,其捐建支出在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企业参与整镇连片开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政策是什么?

  答:鼓励企业与镇、街道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整合农村资源要素,系统开发建设居住区、工业区、商贸区、农业区和生态区,统筹解决农村住房、产业发展、农民就业和生态建设等问题。对企业总投资20亿元以上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从开工建设之日起,每完成投资10亿元,经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后,给予相应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9.企业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投融资服务的政策有哪些?

  答:(1)建立银行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贷款规模与政府性资金存放挂钩机制;

  (2)对为传统农村集聚类社区建设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司,经市金融工作办认定后给予相应的财政资金奖励;

  (3)对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承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居民房屋所有权和林权担保融资业务的银行给予相应的风险补偿。

  10.企业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贷款贴息政策是什么?

  答:对企业参与新型农村社区以及特色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后期开发的重点项目建设贷款,经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办认定后,按基准贷款利率给予贷款主体相应的贴息补助,单个贷款主体最高贴息不超过100万元。

  11.《关于鼓励企业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涉及的市级财政奖励和补助资金兑现办法是什么?

  答:由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提出市级财政奖励和补助资金具体使用计划,经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规定渠道下拨资金,由新型农村社区所在镇级政府兑现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