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关于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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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政策:《关于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1.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予以扶持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答:(1)经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并在所在服务区域县级以上农业植物保护机构备案;

  (2)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条件;

  (3)具有10名以上经过植物保护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防治队员,其中获得国家植物保护员资格或初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4)日作业能力达到300亩(设施农业100亩)以上;

  (5)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等管理制度。

  2.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向农业植物保护机构备案的,应当提供什么材料?

  答:(1)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证复印件;

  (2)组织章程;

  (3)有关管理制度;

  (4)防治队员名册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5)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