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关于委托交通银行代扣代缴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鲁政发〔2006〕92号文件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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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政策:《关于委托交通银行代扣代缴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鲁政发〔2006〕92号文件的通知》

  文号:青劳社〔2005〕123号、青政发〔2006〕42号

  政策解读:

  1. 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缴费和停保手续?

  答:青岛市内三区灵活就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办理委托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终止委托的手续。其他区、市灵活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或停保手续。

  2. 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险种是如何规定的?

  答: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应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3 .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答: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应以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其中,对按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困难的,可申请按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或60%作为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