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庭审旁听规则》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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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政策:《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庭审旁听规则》

  文号:青劳人仲委发〔2013〕2号

 

  政策解读:

  1. 公民庭审旁听需要申请吗?

  答:需要。公民旁听公开审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开庭前两日向仲裁机构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

  2. 公民庭审旁听有纪律要求吗?

  答:旁听人员进入仲裁庭后应遵守以下仲裁庭纪律:

  (1)仲裁庭开庭期间,必须服从仲裁员的指挥;

  (2)仲裁庭内要着装整洁,不得随意走动;

  (3)仲裁庭内要保持肃静,开庭时不得鼓掌、喧哗和吵闹,关闭通讯工具;

  (4)仲裁庭开庭期间,不得随意发言或提问;

  (5)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或摄影;

  (6)仲裁庭内不得吸烟或进食;

  (7)仲裁庭开庭期间,不得有其他妨害仲裁庭审秩序等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