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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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文号: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政策解读:

  1.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劳动者可以到具有管辖权的区、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情况属实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2.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劳动者可以到具有管辖权的区、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情况属实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