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关于加强重中型货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关于印发〈载货汽车通行证办理程序规定〉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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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政策:《关于加强重中型货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关于印发〈载货汽车通行证办理程序规定〉的通知》

  文号:青政发〔2013〕10号、青公交〔2013〕35号

  政策解读:

  1.货车在哪些区域通行需要办理通行证?

  答:在青岛市区遵义路、滨海路、天水路以南,滨海大道(含)以西,环湾路、杭州支路以东行驶的,需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并严格按照通行证规定的时间、路线和交通标志标线行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已取得通行证的,禁止7∶00—9∶30和16∶30—19∶00在上述区域通行。

  2.办理货车通行证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1)通行证共分三类:紫色底色的《市区通行证》、黄色底色的《禁区通行证》、蓝色底色的《城市道路临时通行证》。其中,紫色底色的《市区通行证》为运输建筑垃圾、建材、渣土等货物的重中型货车专用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6个月;黄色底色的《禁区通行证》为运输其他货物的重中型货车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6个月;蓝色底色的《城市道路临时通行证》为轻型、微型、三轮、低速载货汽车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6个月。

  (2)申请办理紫色底色的《市区通行证》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 《载货汽车通行证审批表》;

  ②  申请单位申请书;

  ③  驾驶员安全保证书;

  ④  单位安全承诺书;

  ⑤  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⑥  车辆自年审合格之日起超过3个月的,需单独提供车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临时检验合格证明材料;

  ⑦  经车辆所在辖区车管分所盖章确认的放大号照片;

  ⑧  申请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⑨  市政公用局核发的特许经营执照和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以及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准运证;

  ⑩  车辆停放地点、运输始发地、目的地及拟选择的通行路线;

  市城乡建设委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审核意见书。

  (3)申请办理黄色底色的《禁区通行证》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 《载货汽车通行证审批表》;

  ②  申请单位申请书;

  ③  驾驶员安全保证书;

  ④  单位安全承诺书;

  ⑤  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⑥  车辆自年审合格之日起超过3个月的,需单独提供车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临时检验合格证明材料;

  ⑦  经车辆所在辖区车管分所盖章确认的放大号照片;

  ⑧  除运输建筑垃圾、建材、渣土的重中型货车外的其他与施工相关的作业车辆(如水泥搅拌车等),需提供申请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⑨ 车辆停放地点、运输始发地、目的地及拟选择的通行路线。

  (4)申请办理蓝色底色的《城市道路临时通行证》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 《载货汽车通行证审批表》;

  ② 申请单位申请书;

  ③ 驾驶员安全保证书;

  ④ 单位安全承诺书;

  ⑤ 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⑥ 辆自年审合格之日起超过3个月的,需单独提供车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临时检验合格证明材料;

  ⑦ 经车辆所在辖区车管分所盖章确认的放大号照片;

  ⑧ 车辆停放地点、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3.交警哪个部门办理货车通行证?

  答:运输始发地、目的地和路线均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的,由该行政区域交警大队秩序科负责核发通行证;运输始发地、目的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或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虽在同一行政区域但路线需要涉及其他行政区域的,由交警支队秩序处负责核发通行证。

  4.办理货车通行证需要多长时间?

  答:材料齐全且驾驶人、车辆不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罚或发生交通事故尚未结案情形的,属于大队自行核发通行证的,由大队办理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通行证,并加盖大队行政公章;属于支队核发通行证的,由支队办理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核发通行证,并加盖支队交通管理专用章。

  5.车辆或驾驶人有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是否可以办理?

  答:不可以。车辆或驾驶人必须接受处罚后才能办理货车通行证。

  6.外地驾驶人或车辆是否可以办理货车通行证?

  答:外地驾驶人或车辆不能办理货车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