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直销管理条例》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4-12-16
字体大小: 打印

  相关政策:《直销管理条例》

  文号:2005年8月23日国务院令第443号

  政策解读:

  1.什么是直销企业、直销、直销员?

  答:直销企业是指依照《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

  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从事直销活动,不得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

  2.怎样区分直销与传销?

  答:(1)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运营的基础。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

  (2)是否有高额入门费。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而在传销中,参加者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鼓励不择手段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其公司的利润也是以入门费为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融资行为。

  (3)是否设立店铺经营。直销企业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式店铺,推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从业行为直接接受公司的规范与管理;而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经营活动。

  (4)个人报酬是否按劳分配。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的机会,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从营运经费中拨出,在公司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其指定账户,不存在上、下线关系;而传销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取报酬。

  (5)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直销企业的推销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传销通常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退货条件非常苛刻,消费者已购产品难以退货。

  3.开放直销业是否也意味着允许传销?

  答:开放直销业并不意味着允许传销。国务院在颁布《直销管理条例》的同时还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其目的就是在开放并规范直销的同时,一如既往地严厉打击传销。根据条例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实际上禁止了团队计酬,并对提取报酬的比例作了严格的限制。这就从计酬制度上对直销和传销作了区分。凡是符合条例规定的直销经营都是合法的,将受到法律的保护;传销则是非法的,有关部门将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这种非法行为进行坚决的打击。

  4.直销产品的范围如何确定?

  答:直销产品的范围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直销业的发展状况和消费者的需求确定、公布。

  5.企业如何招募直销员?

  答: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招募直销员,其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募直销员。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直销企业应当对拟招募的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考试合格后由直销企业颁发直销员证。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直销活动。境外人员不得从事直销员业务培训。

  6.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哪些人员为直销员?

  答: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下列人员为直销员:

  (1)未满18周岁的人员;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3)全日制在校学生;

  (4)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5)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

  (6)境外人员;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7.直销员开展直销活动是否有区域限制?

  答: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保证直销员只在其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

  8.未签订推销合同的人员能否从事直销活动?

  答:未与直销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签订推销合同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直销活动。

  9.直销员在什么期限内可以随时解除推销合同?

  答:直销员自签订推销合同之日起60日内可以随时解除推销合同。

  10.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能否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

  答: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

  11.对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的授课人员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对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的授课人员应当是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企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的法律、市场营销专业知识;

  (3)无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记录;

  (4)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12.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

  (2)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销产品,消费者要求其停止推销活动的,应当立即停止,并离开消费者住所;

  (3)成交前,向消费者详细介绍本企业的退货制度;

  (4)成交后,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和由直销企业出具含有退货制度、直销企业当地服务网点地址和电话号码等内容的售货凭证。

  13.直销企业对直销产品应当如何进行价格公示?

  答:直销企业应当在直销产品上标明产品价格,该价格与服务网点展示的产品价格应当一致。直销员必须按照标明的价格向消费者推销产品。

  14.直销企业如何向直销员支付报酬?

  答:直销企业至少应当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15.直销企业应当如何建立换货和退货制度?

  答:消费者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换货和退货;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应当自消费者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和退货。

  直销员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办理换货和退货;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应当自直销员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和退货。

  不属于前两款规定情形、消费者、直销员要求换货和退货的,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办理换货和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