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4-12-16
字体大小: 打印

  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政策解读:

  1.除了文字和图形还有哪些元素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答: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答:(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3.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答:(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4.外国人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

  答: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5.注册商标如何转让?

  答: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6.什么是商标的使用?

  答: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7.构成商标使用的条件是什么?

  答:从商标使用的概念上看,构成商标使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只有在商业活动中的商标使用才能构成商标使用;

  (2)使用商标的目的是识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

  8.未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有哪些情形?

  答:违反《商标法》第6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20%以下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0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20%以下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9.哪些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答:(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10.商标侵权如何处理?

  答:(1)当事人协商解决;

  (2)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1.关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有哪些规定?

  答: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300万元以下赔偿。

  12.商标注册人如何行使财产保全的措施?

  答: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13.商标注册人如何行使证据保全措施?

  答: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14.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答:(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15.《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字样不能用于产品宣传吗?

  答: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16.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该怎么办?

  答: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17.申请商标注册必须请代理办理吗?

  答: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8.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申请一标多类吗?

  答: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19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后多久可以收到初审结果?

  答: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20.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如何办理续展手续?

  答: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