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4-12-16
字体大小: 打印

  相关政策:《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文号:建设部令第80号

  政策解读:

  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分为以下几种: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为两年;

  (5)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