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财政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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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富民强市的各项部署,倾斜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调控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改革创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上半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20.4亿元,增长18%,高于全国、全省平均增幅,在全省17地市中排第2位,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第4位,税收比重为81.5%,同比提高7个百分点;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06.9亿元,增长32.9%。
  (一)倾斜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今年,市财政安排直接用于民生的支出达165.6亿元,民生支出占比提高1.7个百分点。主要抓好5个方面工作:
  1.持续加大惠农投入力度。安排5亿元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亩126元(比上年度提高5元,共395万亩),惠及85万种粮农户。安排7882万元,实施农产品良种补贴,小麦、玉米、棉花三项实现全覆盖。安排2亿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农田节水灌溉工程等。统筹资金3.2亿元,支持四市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改造。安排1500万元扶持受H7N9影响的家禽业稳定发展。
  2.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安排5000万元,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和困难人员从事微利项目给予补贴。安排6644万元,为3.2万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安排1000万元,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每人发放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安排2.2亿元,提高政府开发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补助标准。
  3.提高对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调整为5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调整为3420元。对农村低保家庭每户发放冬季取暖补助400元。市区两级筹措资金19.9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筹措3050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4.大力改善教育条件。安排6000万元,支持新建、改扩建200所幼儿园,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标准。安排7.2亿元,支持推进教育“千万平米”社会公共设施教育项目建设。安排2.1亿元,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支持新增农村专用校车600辆。安排7800万元,支持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保障全市约12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5.支持医疗卫生保障提标扩面。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从240元提高到300元,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提高至75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7.2万元。将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5元/人。实施大病医疗特殊救助,实现针对救助对象的“一站式”即时结算。市区两级财政安排2688万元,对孕产妇产前筛查和新生儿先天性遗传疾病筛查项目进行补助。
  (二)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统筹资金13.6亿元,支持搭建市、县、镇三级新型农村社区投融资平台;设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传统农村集聚类社区建设;投入3亿元,支持泊里、蓝村等五个试点小城市建设发展。积极推进主城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市级平台贷款融资工作,落实64.6亿元授信额度。
  (三)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争取2013年中央财政代理我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1亿元,比上年增加6亿元;争取上级财政公共预算补助资金48.7亿元,同比增长42.5%,为市政基础设施、民生社会事业等项目建设提供财力保障。统筹安排资金9.9亿元,支持大沽河堤防、拦河闸坝和信息化管理工程。安排蓝色经济专项资金2.5亿元,支持海洋产业发展和海洋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安排1亿元技改资金,带动实施200个投资过千万元的技改项目。
  (四)积极服务企业发展
  全面落实2012年以来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暂停、后置征收等政策,落实省级以上园区工业项目落地审批“零收费”。周密细致地准备“营改增”试点工作,采取“倒排工期、逐项分解”的方式,将122项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上半年已完成试点纳税户的接收确认、业务培训、征管系统升级改造等重点工作。筹措资金7700万元,鼓励广大中小外贸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争取中央资金近2亿元,打造我市外贸公共服务平台体系。举办“财政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体系解读”活动,为1000余户中小微企业讲解财政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双月奋战和集中专项服务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企业的困难,上半年走访企业30多户,解释回复问题70余项,为企业提出发展建议20多条。为我市企业争取节能补贴21.5亿元,累计获补贴资金占到全国的1/4。
  (五)改革创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资金安排体现效益原则。优化预算编制工作,要求所有项目都要确定绩效目标,编制时间比往年提前四个月,为项目论证、研究和细化提供了充裕的时间保证,促进预算编实、编细、编准。将预算评审与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有效结合,预算评审结果成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上半年,累计完成评审90项,平均审减率10.4%。
  2.资金使用体现节约要求。严控财政资金“闸门”,部门专项支出实行零增长,严格按控制指标对出国费、招待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水电油等“五项”经费进行把关,对超指标业务停止支付、不予结报;对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三公”经费、公务卡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降低采购成本。
  3.财政管理更加公开透明。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主动发布各类信息5464条。首次进行预算批复备案,报送人大审议的部门预算数量达到80个。布置201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和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统计工作,认真做好公开的各项准备。
  上半年财政总体运行良好,但与对标先进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如财政增速趋缓,增收压力较大;区划调整后财政体制还有待完善;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较为薄弱;财政资金监管机制需进一步加强等等。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下大力气抓好节支增效工作
  强化预算约束力,严格控制追加预算;清理结余结转资金,从预算编制、完善制度等方面入手,推进支出预算执行全面提速,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改革,扩大预算评审和绩效评价范围,完善项目评价实施体系,努力将公共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按照省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进“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公开工作,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严格控制“三公”等一般性支出,研究控制培训费、会议费的制度措施,压缩政府行政运行成本,将更多的财力投向民生领域,确保民生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占比连续提高。
  (二)扎实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
  通过模拟运行,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实现8月正式开票,9月申报缴税,改革顺利启动、平稳运行。研究出台财税扶持政策,建立市区分担机制,帮助税负增加的试点企业在新老税制转换过程中实现平稳过渡。围绕“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开展,鼓励企业加快二三产业分离。“营改增”实施后预计每年将为我市企业减负4.7亿元。
  (三)健全财政对经济的政策支撑体系
  突出支持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理顺土地和资金扶持政策,完善西海岸经济新区等重点区域财政管理体制,采取专项补助、体制结算和转移支付等方式,支持西海岸经济新区、蓝色硅谷核心区和红岛经济区发展辐射带动战略实施。继续理顺市与区(市)的支出责任,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增强区(市)财力自主支配权。
  突出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统筹科技等专项资金,支持打造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创新工程和高新技术孵化器建设。设立市级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增加科技风险投资供给,支持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发展。
  突出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政策资金支持,加大财政资金与政府可控资产、资金、资本、资源的统筹力度,对政府债务项目融资实施监管,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增强保障能力。积极探索政府扶持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找准财政杠杆撬动支点,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
  (四)健全财政监管机制
  延伸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管链条,对重大项目和大型活动实行财政直接监管和财务统管,实现公务卡、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制度在各区市及乡镇的全覆盖。推进财政专项资金、行政事业性资产、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采购的网络化监管,由纪检监察部门与财政全过程同步监督。加强政府性债务监测分析,建立政府隐性债务监控制度。深化政府采购“管采”改革,将政府集中采购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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