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协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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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财政部对市本级2016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结果的通报》 (青财办[2018]7号)要求,现对涉及我部门未公开“三公”经费有关内容做如下补充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6年预算数60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25万元,增幅为71.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按照(青财行〔2014〕15号)文件标准有所提高,年度出国计划中,出国批次和人数有所增加。

  2.公务接待费。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年预算数200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10万元,下降4.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陪餐人数。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预算数100.07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194.93万元,下降66.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0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预算中计划购置公务用车1辆,2016年预算中无购车计划;公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100.07万元,较2015年减少159.93万元,下降61.5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单位公车数量由56辆下降至12辆,公车运行维护费随之减少。

 

附件:青岛市政协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统计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青岛市委员会办公厅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