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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您所申请获取的信息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所指的政府信息。所提的信访、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履职申请等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其他专门渠道提交
二、请在提交申请前,通过政府网站政策文件、政府公报、政策问答、征地信息查询等栏目或政务全搜索工具,查询所申请的信息是否已经主动公开
三、请通过机构职能栏目查阅市政府工作机构职能,涉及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请直接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
四、如您通过上述渠道未找到所需信息,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申请:
1.互联网申请。在青岛政务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项下选择受理机构(含市政府部门、区市政府、区市政府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信函申请。需在信封正面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信函邮寄给受理机构。
3.当面申请。到受理机构的现场受理点(具体位置参照各单位信息公开指南)提出申请,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